根据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气会秘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开展了第五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省(市、区)气象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授予以下学校“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
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小学
河北省石家庄市翟营大街小学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冀英第二小学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
辽宁省喀左县南公营子蒙古族九年一贯制学校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第二中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
上海市七宝中学附属鑫都实验中学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城西学校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芦北小学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浙江省金华市江滨小学
浙江省温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
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文正学校
河南省商丘市培文小学
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小学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永安小学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第二十七小学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小学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华侨中学
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学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小学校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益州小学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向阳实验小学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3日至1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鑫
联系电话:010-684068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学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