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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气会秘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开展了第四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省(市、区)气象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授予以下学校“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北京市第一六六中学

北京市东方德才学校

北京市京源学校

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

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小学校

北京一零一中石油分校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钱学森科技小学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高里小学

湖北省随县尚市镇净明小学

伽师县巴仁镇第五中学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4日至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鑫

联系电话:010-684068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学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