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气会秘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开展了第二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省(市、区)气象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授予以下学校“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北京市通州区潞河中学附属学校
北京一零一中矿大分校
山西省太原市实验小学
上海市七宝中学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第一中学
山东省临沂银河小学
山东省邹平市黛溪小学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4日至3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鑫;联系电话:010-684068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学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