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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气会秘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开展了第十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省(市、区)气象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授予以下学校“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 北京市第二十中学新都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学校
大连市沙河口区春柳小学
上海市闵行区诸翟学校
上海市曹杨中学
上海市徐汇区汇师小学
上海市第四中学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中学
上海市青浦区第一中学
上海市崇明区大公中学
浙江省桐乡市崇德小学教育集团语溪小学
浙江省舟山小学
浙江省岱山县秀山小学
浙江省乐清中学
浙江省海盐县向阳小学教育集团
浙江省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浙江省余姚市实验学校
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中心小学
宁波市江北区养正书院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南浦小学
福建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山东省荣成市府新小学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镇西刘桥初级中学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第一回民小学
河南省实验中学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小学
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刘集小学
湖南省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
湖南省衡阳市第十七中学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天恩双语学校(第二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沙学校
广东省新兴县实验中学
广东省阳江市第一中学
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大丰小学
广东省梅州高新区广梅园学校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重庆市忠县中学校
新疆和田市北京海淀小学
新疆石河子第五中学
新疆温泉县初级中学
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镇中学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五小学
新疆塔城市第一中学
新疆麦盖提县第四中学
新疆乌苏市第一中学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9日至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鑫

联系电话:010-684068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学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