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气会秘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开展了第七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省(市、区)气象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授予以下学校“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小学
北京第一实验小学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沙河街小学校
黑龙江省大庆市翔宇未来学校
江苏省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浦口分校
浙江省苍南县外国语学校
福建省霞浦县第十八中学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白云山学校
河南省郑州市第八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漓江路小学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香山小学
河南省固始县第十三小学
广东省佛冈县龙山镇中心小学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鑫
联系电话:010-684068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学会
2024年12月12日